滿100送50,相當于花100元現金,買了150元商品,即100/150=6.7折
如原扣率為25%,原利潤為25元,供應商結算額為75元。
參加活動后,供應商結算是以含券銷售額來計算的。假設扣率25%不變,供應商可結150*(1-25%)=112.5元,但這150元的銷售里券占了50元,現金只有100元,所以商場還要倒貼12.5元,這樣就虧了。所以要提高扣率。
按100元現金,商場保證得25元,供應商得75元倒推:
75/150=0.5,商場扣率要到50%,才能保證扣下的75元中,除去50元的券,商場還有25元現金賺。而供應商如果進貨價是5折,就一分錢沒賺,而不打折的話,150元的銷售,供應商可以賺150*(1-25%)-150*50%=3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