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漲價不貼標簽 拉薩兩超市被處罰
17日,記者從拉薩市物價局了解到,隨著西藏經濟的快速發展,拉薩市經濟的繁榮,為了營造一個良好的市場環境,該部門要求拉薩各大農貿市場、各大超市及零售商鋪的蔬菜水果、糧油、豬肉及其他商品必須明碼標價。
拉薩市物價局局長徐曉平表示,統一制定的標簽有三種:綠色標簽為市場普通運行價;紅色標簽表示該商品價格已下調;第三種是黃色標簽,表示該商品是政府強制執行價格。
商品明碼標價覆蓋率已達80%
據徐曉平介紹,農貿市場、商場、超市、零售商鋪一旦有部分商品的價格需要下調,該商品的包裝上或者擺放商品的展柜、貨架的醒目位置必須張貼紅色標簽,標簽上注明商店名稱、商品名稱和該商品的零售價格,讓市民購買商品時,一眼就能夠看清。
徐曉平說:“我們全面實行明碼標價可使消費者的合法利益得到保障,也便于物價部門對市場的監管。全面實行明碼標價以后,市民就能更好地參與監督物價,我們可以根據市民的投訴,第一時間掌握市場情況,及時有效地處理問題。有了市民積極參與監督,市場上出現的違規漲價行為才能得到及時遏制。明碼標價還有利于防止商家在節日期間惡意囤貨、變相漲價。目前,拉薩市場商品明碼標價覆蓋率已達80%。”
價格標簽由物價部門統一制定和發放
徐曉平表示,在三種標簽中,由于根據市場經濟的運行,黃色標簽屬于政府強制執行價格標簽,目前在拉薩該類標簽尚未投入市場使用。各大超市、農貿市場和小商鋪不得擅自制作商品價格標簽,所有商家的商品價格標簽必須統一由物價部門制作和發放。
“所有標簽都用特殊紙制作而成,商家如果擅自制作,從紙質、光澤、顏色和型號上都有區別,用肉眼就能夠輕易識別出來。”徐曉平說,商家不可私自使用機打標簽,在統一發放的標簽上商家可通過手寫標明價格,但不得私自調價。
記者走訪了北京中路紅艷超市連鎖分店以及該路段和林廓東路、林廓北路、北京西路、德吉路等路段發現,這些路段的商鋪的商品均沒有紅色標簽,大多數超市、商場及沿街小店鋪的價格標簽都是由物價部門統一制定和發放的綠色標簽。
兩家超市因擅自漲價、未貼價格標簽被處罰
記者隨后到位于江蘇東路的百益超市了解相關情況,該超市的店長陸先生告訴記者,目前正值銷售旺季,所有商品尤其是禮品、大米、植物油和其他部分生活用品銷售都很火爆,還沒有價格下調的商品。因此,該超市內的商品實行的都是市場普通運行價,還沒有貼紅色標簽的商品。“我們的商品價格無論上調還是降價,都必須預先到物價部門備案,得到批復才能調整價格。”陸先生說。
但是,也些商家擅自漲價后,沒有貼物價部門統一發放的價格標簽。上周有市民向拉薩市物價局舉報,有兩家超市的部分商品價格過高。拉薩市物價局工作人員立刻趕到現場調查發現,拉薩市相關部門向各社區困難群眾發放購物優惠卡以后,這兩家超市趁機將大米、植物油及部分生活用品的價格提高,有些商品的價格高出市場運行價的3倍。
工作人員對涉及該起漲價事件的超市進行了處罰,并對超市的相關管理人員批評教育,督促其將已擅自漲價商品的價格調回市場運行價。
徐曉平提醒廣大消費者,一旦發現商品價格標簽與物價部門統一制定和發放的不符,商家擅自漲價,即可撥打物價投訴電話12358進行舉報。
(西藏商報 記者 馬恩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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