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永樂糾紛何時了 專家細說仲裁步驟
先是大中電器稱10月18日向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下稱“貿促會”)遞交仲裁申請,要求永樂承擔違約責任,沒收此前永樂支付給大中的1.5億元定金。緊接著又是永樂聲稱是大中違約,要大中賠償2~3倍的保證金。
那么,大中和永樂的糾紛到底何時才有結論,一般的仲裁程序又是怎么樣的呢?昨天,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下稱“仲裁委員會”)立案處處長陳建對記者進行了解釋。
陳建介紹說,仲裁一般分為以下幾個階段:首先是當事人準備好相關的資料和費用向貿促會遞交仲裁申請;第二步,貿促會看申請材料是否齊備,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并通知雙方當事人;第三步,申請受理之后,雙方當事人選擇仲裁員三名,由仲裁員決定開庭時間以及仲裁如何進行;之后,根據《仲裁規則》,仲裁員選齊后,一般要在四個月內作出仲裁裁決。如果遇到具體困難的,仲裁員可以向仲裁委員會主任請求延長審判時間。
當記者問及仲裁委員會是否已收到了大中的仲裁申請、是否已作出受理的決定,陳建拒絕透露。
根據陳建的介紹可以看出,大中向貿促會提出仲裁申請,只是進行到了仲裁的第一步。仲裁委員會是否受理、大中和永樂能否就仲裁員的選擇達成共識、雙方何時開庭,到目前為止尚不明確。
因此,大中和永樂糾紛的仲裁結果,估計需要相當長一段時間才能見分曉。
至于哪方的勝算更大,陳建說,由合同糾紛引起仲裁的個案很多,每個案件都要依據國家現行法律來作具體分析,現在很難作出判斷。
(第一財經日報 王珍)
發表評論
登錄 | 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