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誠應撼除屈臣氏心中之賊
來源:
相曉冬
2007-05-28 13:22
媒體調查發現,作為入職的一項前提,屈臣氏的員工必須簽署和履行“防盜協議”,該“防盜協議”的實際操作過程是,員工下班前要被保安查包后才能離開,上班期間出入廁所要向保安出示隨身物品。盡管相關勞動法規并沒有明確禁止企事業單位不得對員工進行搜查的條款,但毫無疑問,這種本只有公安機關才有權力進行的搜查侵犯了員工的人身權和隱私權,而那種貌似雙方自愿的防盜協議也不能掩蓋這一侵權事實。
稍微有點記性的人都知道,以“搜包”、“搜身”而著稱的屈臣氏對賊的這種惦記由來已久,它的所謂知名度也都由此而來,以至于“搜包”和“搜身”等字眼成為屈臣氏品牌的第一聯想,至于其他品牌內涵則退居次位。
在百度里翻翻老黃歷就會發現發生于1998年7月的一個事實:上海19歲女大學生錢緣在屈臣氏超市購物后離開時,門口警報器突然鳴叫。超市工作人員不顧其反對,強行令其作脫衣檢查,在一無所獲之后,再一次入室責令錢緣脫褲檢查,錢緣被逼無奈再次就范,但仍未發現帶磁物品。遭搜身后錢緣不堪忍受恥辱,憤然起訴,要求被告賠禮道歉并賠償精神損失費等50萬元。最終法院判決屈臣氏超市侵權成立,必須在十日內登報向錢緣賠禮道歉,并賠償25萬元精神損失等費用。
事過9年,屈臣氏超強的防賊意識似乎一直沒有消減,如今竟將這種防賊之心以“防盜協議”的形式對準了自己的員工,但企業的制度不能凌駕于法律之上,這種所謂的“防盜協議”恰恰暴露了屈臣氏對員工權益的漠視,沒有人會相信,一個漠視員工權益的品牌會尊重消費者。毫無疑問,屈臣氏的做法會反過來貶損自己的品牌。
屈臣氏沒有愧對自己的姓氏,它已經成了一個讓消費者和勞動者都能感受到屈辱的地方,在“攝像頭”、“防盜協議”和“搜包”、“搜身”等一系列措施交織成的防賊氛圍中,哪個消費者還能夠產生購物的雅興?
世上先有賊,后有防賊。沒有人否認賊的存在,因此也沒有人否認防賊的必要性,而超市防盜也是商業零售領域所面臨的一個長期課題,但這并不是經營者懷著“防賊之心”帶著“防賊眼鏡”去提防每個消費者和員工的理由,屈臣氏的問題恰恰在于防賊的過度化和擴大化。
“撼山中賊易,撼心中賊難”,哲學家王陽明的這句經典名言似乎就是專門為屈臣氏所準備——世間固然有賊,但屈臣氏自身的心中賊氣更盛。現代社會,超市防盜應該盡可能的動用技術手段來解決,而若動用對人的心理和尊嚴極為敏感的諸如防盜協議、搜包搜身等社會手段,則和舊社會地主劣紳家豢養鷹犬以威懾窮人的做法無異。
事實上,成立近180年的屈臣氏也曾有過為勞苦大眾布施的光榮歷史,只不過這種傳統在世事輪回中逐漸淡薄,自1981年被李嘉誠的和記黃埔收購至今已經26年,但屈臣氏如今的表現讓人很難把他和李嘉誠聯系在一起,如果李嘉誠不能重整屈臣氏的品牌文化,屈臣氏必定還要為李嘉誠繼續丟臉,直至把這種屈辱送還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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