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通道費:誰在刻意“妖魔化”零售業
2012的春節,零售企業想必過得如“過街老鼠”一般。五部委《關于清理整頓零售商向供應商違規收費》一出,進場費等通道費用又成為眾矢之的,包括《人民日報》在內的很多媒體都不約而同地對零售業加以鞭笞。
筆者曾在多個場合明確態度:零售業是微利行業,只要是合理合法性的收取,有關部門要做的是規范和引導,根本不需要“清理整頓”這樣上綱上線。
而且,某種程度上說,最需要清理整頓的恰恰不是某個行業、某個企業,而是長期缺位、不作為、對流通渠道的欠賬以及不按市場經濟的規律和法則辦事的有關部門們!
因為,如果說通道費用的收取違法,那么,銀行收費、電視臺的廣告費都是不合理的。事實上,關于通道費用收取,有幾點真相必須明了:
一是,賣場空間是有價值的。普通百姓租房尚需付房租。供應商的商品長期“住”在零售企業幾十家甚至幾百家賣場里,還可以理直氣壯地要免費?同樣,好的房子需要更高的租金,好的賣場位置自然價值也就越高。
二是,零售渠道是有成本的。房租飛漲、員工待遇高、企業稅負沉重等問題,讓零售企業不堪重負。規模以上的零售企業的網點建設的成本擺在那兒,有關部門和供應商都不應該不看到這一點。
三是,定價權不是零售企業的。商品的定價權握在生產廠家和供應商手中。零售商并無定價權,所有的通道費用收取無非是保證企業生存發展的合理毛利空間。換句話說,如果不樂意,那不妨換個方式,供應商把定價權交給零售商試試?
四是,會哭的孩子并非是對的。供應商這么些年的示弱,苦肉計基本成功。這一點從幾部委的態度上可以看到。但其實不必過分哭窮喊弱,大部分供應商掙得并不少,是不是?另外,零供矛盾最嚴重的往往是小微供應商,什么時候寶潔、百事等供應商與零售商在費用收取上有過糾紛?
五是,經銷商也收相關費用的。經銷商除了賺取從廠家到零售賣場中的商品差價外,同樣要求從廠家獲得返點、促銷支持和資金支持等相關費用。如果要清理整頓,這是不是更龐大、更需要加大力度去打擊的一個群體?換句話說,如果通道費用的收取值得打擊,經銷商就是與房地產商一樣,最不需要存在的一個群體。
明了行業的本質,孰是孰非就一目了然。就如某零售企業老總所言,支持相關部門要求零售商對供應商的收費明碼標價。但這應該是相互的,也希望供應商對零售商的商品供價明碼標價,別搞啥“差別定價”、“渠道差異”、“地區差異”等。
讓一切都暴露在陽光下吧!
(中華合作時報·超市周刊 陳岳峰)
發表評論
登錄 | 注冊